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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夜跨省“邀请”:权力越界的阴影与法治底线的叩问

2025年12月11日的冬夜,重庆奉节的寒意浸透骨髓。自媒体人陈大洲的手机突然响起,辖区派出所的通知简洁而强硬:等着,成都金堂警方的人来了。凌晨一点,惨白的派出所灯光下,八名远道而来的警察站在他面前,一场号称“邀请参加情况发布会”的跨省行动,就此拉开序幕。

谁也没想到,这场深夜“邀请”的导火索,竟是两篇探讨法治的文章。此前成都接连爆出两起触目惊心的事件: 徐欣(心)蕊被精神病强制送医至今八年,市民叶建因反映农村问题,竟被以精神病名义关进医院“治疗六年。陈大洲作为自媒体人,未捏造、未攻击,只是依据网络公开信息和《精神卫生法》第46条“除非急性发病或妨碍治疗,不得限制患者通讯权”的规定,撰写了两篇探讨如何保障精神病患者通信权的文章。可就是这两句基于法律的公道话,竟让千里之外的成都警方深夜出动,上门“问罪

这场“邀请”,从一开始就写满了荒诞与威胁。当陈大洲要求出示合法手续时,金堂警方支支吾吾拿不出来; 当陈大洲追问这是传唤还是拘捕时,得到的回应带着赤裸裸的胁迫: “现在是邀请,不从就按寻衅滋事办,到时候可就不简单了。”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明确要求,跨省办案必须发送协作函、附法律文书、出示警官证; 《刑事诉讼法》 更是划定底线,传唤必须出示证明文件,即便口头传唤也需记录在案。可这些明文规定,在成都金堂警方这里形同虚设,一句“邀请”就碾碎了所有法定程序,一项“寻衅滋事”的帽子就堵住了公民的所有质疑。

孤立无援的陈大洲只好就范,连夜被带往成都金堂。抵达后,他虽保有通讯自由,却丧失了行动自由,所谓的“情况发布会”结束后,承诺的“开完就送回”成了空头支票,等待他的是意料之外的询问调查。时间一分一秒流逝,局势愈发不妙,而此刻,外界的关注正悄然凝聚——网友们接力发声,有人拨打12389警务督察热线,有人直接致电金堂警方询问情况,更多人在网上发文呼吁立即放人。

直到当天夜里十一点,在舆论的强烈倒逼下,成都金堂警方才不情愿地安排车辆,将陈大洲送回重庆奉节。这场惊心动魄的跨省惊魂,看似以“平安返回”画上句号,却留下了一串沉甸甸的问号: 是谁给了警方脱离法治原则的“邀请权”? 不接受“邀请”就动用强制措施,究竟于法何据? 跨省办案的协作程序,为何会沧为可随意践踏的废纸?

最让人和脊背发凉的,是“寻衅滋事”这个罪名的滥用。两高司法解释早已明确,该罪针对的是无事生非、逞强耍横的滋事者,而陈大洲的文章立足公共利益,紧扣法律条文,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正当之举。可在成都金堂警方执法者眼中,只要是他们不愿看见的声音,就能被随意装进“寻衅滋事”的口袋。当本该惩治违法的罪名,沦为压制正当言论的工具,法治的天平便已严重倾斜。

说到底,这起事件的核心,是警察权的边界问题。警察手握执法权,肩负维护治安的重任,但这份权力从来不是无限的——它由法律赋予,就必须被法律牢牢约束。权力的扩张性如同洪水,一旦冲破法治的堤坝,淹没的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。陈大洲是幸运的,他的自媒体身份让事件获得了舆论关注,最终得以平安返回。可我们不敢深想,那些没有聚光灯照耀的普通人,当他们面对这种无手续的“邀请”时,又该如何自处?

如果法治程序可以被以名“邀请”轻易规避,如果公权力可以在深夜随意跨省敲门,如果正当言论可以被随意扣上“寻衅滋事”的帽子,那么每个普通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陈大洲。我们需要的不是事后的舆论救赎,而是事前的刚性约束; 跨省办案的程序必须严格执行,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要经得起审视; “寻衅滋事”的口袋必须扎紧,不能再成为打压异见的工具; 执法过程必须置于阳光之下,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的双重监督。更重要的是,每个公民都该铭记: 面对无合法手续的强制要求,你有权拒绝; 面对公权力的越界行为,你有权聘请律师、申诉控告。法治社会的底色,从来不是权力的肆意妄为,而是每个公民的权利都能被稳稳守护。这场深夜跨省“邀请”,不该只是一场短暂的舆论风波,而应成为敲响在所有执法者耳边的警钟——权力是用来保护公民的,不是用来任性妄为的; 法治的底线不容触碰,否则,今天的“邀请,就可能变成明天的噩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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